我国漆画创作自全国第七、八、九、十届美展及《2003’首届全国漆画展》以来,漆画作者队伍日益增强,作品质量明显提高,全国各地高等艺术院校纷纷开办漆画专业、不断培养漆画新人。一批批有实力的中、青年漆画家分布我国各地,一批批具有时代精神,积极反映现实生活,努力创造人民大众喜闻乐见形式的漆画力作和精品的出现,正反映了我国漆画艺术具有美好的发展远景。为此,我们将在广州市举办《第二届全国漆画展》,以鼓励和进一步繁荣我国漆画创作。现将本次漆画展有关细则通告如下:
一.主办单位: 中国美术家协会
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
二.承办单位: 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
三.协办单位: 广州市美术家协会
广州美术学院
四.展出时间及地点:
时间:2007年9月21日-28日(暂定)
地点: 广州美术学院
五.展出作品数量: 约220件。
六.展览组织委员会:
主 任: 陈建华 刘大为
副 主 任: 李哲夫 刘长安 戴志祺 蔡克振
委 员: 陈春盛 朱 凡 卢延光 乔十光 冯健亲 郑礼阔
陈文灿 陈永锵 李兰芬 丁大龙 唐大禧 李醒韬 黎日晁
秘 书 长: 陈春盛(兼) 陈文灿(兼)
副秘书长: 陈金华 苏 星
办公室主任: 庞国华 黄 芸
办公室副主任: 林少芳 梁小贞
工作人员:
七 .展览作品评选委员会: (人员名单暂不公布)
本次展览将聘请著名漆画家、教授及有关专家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,对送展作品进行入选初评、复评及评奖工作。
八.征集作品:
1.凡在2004年第十届全国美展漆画展以后创作,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作品,均可应征。题材、风格、形式不限。每位作者可先选2-3件(5寸x 7寸)作品彩色照片,照片背面写明姓名、作品题目、材料、尺寸、详细通讯地址、能即时联系的电话、个人艺术简介(200字内)、作者照片2张,邮编,连同参评费100元,于2007年6月15日前,寄到广州美术学院 地址 收,电话 邮编。亦可由电子邮箱网上报名。由中国漆画艺委会组织评委初评,欢迎港、澳、台漆画艺术家选送作品参展。
2.作品尺寸包括外框不超过2米,所有送评作品皆自备合适牢固外框。
3.送选照片请自留备份,照片均不退还。
4.经初评入围的作品,展览办公室将通知作者送交原作及有关事宜,并填写初审作品登记表,连同复评费200元(用于作品退件等)通过邮局汇款,务必在2007年 月 日前寄到广州第二届全国漆画展组委会办公室。
地 址: 邮 编:
联系人: 电 话:
九.评选与评奖:
1.由本次展览艺术委员会负责评选评奖工作,本届展览按中国美协“今后各大展不再设金、银、铜奖”的最新规定: 选出本届优秀作品40件,再从中选出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10件为最高奖。
2.所有入选作品、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。
3.本次展览入选作品作为加入中国美协一次大展资恪
十.本届展览将出版精美画集,收入所有入选作品和获奖作品,获奖作品每幅一页,入选作品两幅一页,在展览开幕时发行。每位作者可获赠送画集一本。
十一.学术活动:
本届展颁奖仪式将在开幕式时同时举行,并在此期间举行漆画学术研讨会。邀请国内、外著名艺术评论家、著名漆画艺术家、漆画作者代表等有关人士(约50人)参加。
十二.退件:原则上本展作品(包括展出或未展出的作品)展览后半年内退还作者。
十三.本次展览将组织有关方面和人士对优秀作品(含获奖作品)的收藏活动,(收藏办法另定),请作者在是否同意被收藏一栏中注明自己的意愿。
十四.凡送选作品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集启事的各项规定。
十五.本征集启事的解释权属《第二届全国漆画展》组委会。
第二届全国漆画展组织委员会
2007-1-24 广州